會議聽取了深圳市林業局關于《方案》的起草背景、主要內容、征求意見情況及下一步工作計劃等內容匯報。
會議認為,《方案》特色明顯,體現以屬地責任為關鍵、以考核評價為抓手、以依法治林為保障、以信息技術為支撐、以公眾林長為補充“五位一體”;內容豐富,既有正文,也有三個附件:按照一般與重點相結合制定了林長分片負責表、有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標指標分解表、有職責清晰任務明確的任務分解表;以問題為導向,對落實林業管理屬地責任、提升林業執法效能、解決林業管理資金來源均作出了部署,提出了具體的要求;立足深圳特色,繼續擦亮深圳市生態名片,高舉改革旗幟,改革成色更足,利用體制優勢,規劃手段凸顯。經會議表決,原則通過《方案》。
會議強調,全面推行林長制是深圳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舉措,是提升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有利契機,也是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的必然要求;深圳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立足超大型城市發展階段和特點,明確建立林長制的目標要求、組織體系與職責、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,為全面推行林長制夯實基礎。
會議要求,深圳市林業局要充分吸收各單位所提意見,進一步修改完善《方案》,力求方案內容比較成熟可行,下一步經深圳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簽批后報請深圳市委深改委審議,最后以深圳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;各級黨委和政府(管委會)是推行林長制的責任主體,要把推行林長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,切實提高政治站位,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,取得扎實持久成效。
供稿:林長辦